南航工程技術分公司北京基地電動高空升降平臺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項目編號 | 升級會員可見 | 代理機構 | 中國南航集團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 ||
報名截止時間 | 升級會員可見 | 投標截止時間 | 升級會員可見 |
中國南航集團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分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現對南航工程技術分公司北京基地電動高空升降平臺采購項目進行詢比采購。
1、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南航工程技術分公司北京基地電動高空升降平臺采購項目。
1.2 項目編號:CZ2024017025。
1.3 項目類別:貨物類。
1.4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資金。
1.5 項目內容、數量、限價或預算:
序號 | 采購內容 | 采購數量 (單位:臺) | 單價限價(含稅) (單位:元,人民幣) | 總價限價(含稅) (單位:元,人民幣) | 備注 |
1 | 北京基地電動高空升降平臺 | 2 | 250000 | 500000 | / |
合計 | 500000 | / |
注:1、以上均為含稅價。因國家稅務政策變化導致增值稅率發生變化時,按新的增值稅率執行,協議價=協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1+新稅率)。協議簽訂時的不含稅價=(協議約定的含稅價、價外費用)/(1+協議簽訂時適用的稅率)。
2、本項目采用固定金額采購模式。供應商必須對全部內容進行報價,如有缺漏或超過最高限價(單價或總價)的報價,將導致報價無效。最高單價限價金額和最高總價限價金額,是用戶單位根據2024年實際使用量和2025年核準的預算金額核算所得,最終結算應以具體簽署的合同約定為準。
1.6交貨地點及交貨期:
序號 | 交貨內容 | 交貨地點 | 交貨時間 |
1 | 北京基地電動高空升降平臺 | 北京市大興機場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交貨完畢。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體起始時間以雙方簽署合同內容為準。
1.8 本項目只接受在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或采購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網站下載本詢比文件的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
1.9本項目提供的產品應符合中國現行各項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管理規范等規定及要求。本項目鼓勵使用低碳、新能源、節能、環保產品。
2、供應商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報價的供應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應商必須是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如分公司參加本次詢比,須取得總公司的授權。(注意:須提供分公司、總公司有效的營業執照掃描件加蓋公章、分公司自身滿足以上要求的證明材料以及總公司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文件;授權文件請按照響應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寫。
2.2供應商為本次采購標的物的合法制造廠家或代理商,若為制造廠家,其代理商同時參與本項目的,代理商不得通過符合性審查;若為代理商,則必須取得制造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若多家代理商同時提供唯一授權,唯一授權代理商均不得通過符合性審查。(注意:須提供制造廠家的證明材料,要求能夠充分證明其具有合法生產權利及生產能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生產場地照片;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廠家滿足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及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
2.3 分支機構(分公司)以自己名義參加本次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總公司)的資質與業績。
2.4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以及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實體,應當主動回避,不得參加本次詢比項目。分支機構(分公司)與法人(總公司)、同一法人(總公司)下設的多家分支機構(分公司)不得同時參加本次詢比項目。
2.5供應商在經營活動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注意:須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注意: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中此項完整內容截圖或報告)”,或者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單或失信主體名單。(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僅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信用中國網站顯示信息為準進行形式審查并作為認定依據,其他網站或文件不作為認定依據。)以上兩項證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擇一提供。如擇一提供,視為供應商承諾均不在兩項名單中;任何時候,如經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發現供應商在任一名單內的,視為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境外企業、港澳臺地區企業及國內事業單位無需提供本款規定的材料。
2.6被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且仍在限制期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參與本次詢比。
2.7被列入南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的企業,不得參與本次詢比
2.8 遞交文件的供應商之間在本項目過程中登陸平臺,下載、遞交、解密相應文件等任何一個環節存在IP地址異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臺服務費、提交各類保證金等付款行為的銀行賬戶一致的,不得通過符合性審查,且采購人有權對供應商涉嫌違規的這些行為按第二章第二節《供應商須知》中第3.4.6的規定,以及依據本詢比文件的其他規定和法律法規進一步審查、追究責任。
2.9 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國家稅務部門網站“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截圖或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投標人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材料或2024年1月1至今開具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復印件/掃描件1份及該發票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的完整驗證截圖)。
未通過上述資格要求審查的供應商不具備詢比資格,評審委員會有權認定其不具備詢比參與資格;任何時候發現供應商提交的相關文件、證明材料或承諾系偽造、變造或捏造的,將取消其成交供應商資格并列入南航集團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視為其已主動放棄自本次詢比采購之日起3年內參加南航集團任何采購方式下任何項目的采購活動。
3、詢比文件的獲取
3.1獲取詢比文件時間: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5日;請務必在此期間登陸“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選擇項目下載詢比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次詢比。
3.2詢比文件獲取途徑:
詳見//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響應文件的遞交
4.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報價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8日09時00分,供應商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響應文件。
4.2 逾期上傳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5、聯系方式
5.1采購人: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術分公司(機務工程部)
地址:廣州新白云國際機場北區橫十路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吳先生,02086127021
5.2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中國南航集團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機場路272號南航貿易大樓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林先生020-86128940
6、澄清、異議、投訴反饋路徑
6.1如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疑問,需采購人進行解釋說明的,應按照采購文件第二章2.2.1項規定,進入中國南方航空采購招標網采購項目提問區域提出疑問。
6.2如供應商對采購文件有異議的,可在異議有效期內將有效的異議材料書面遞交至采購人。
異議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廣州市白云區機場路272號南航貿易公司采購交易中心801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020-86128940
6.3如供應商對異議回復結果不滿意,或認為本次采購活動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的,可在收到異議回復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進行實名投訴。
投訴材料唯一受理部門:南航集團采購與供應鏈管理部合規監督室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齊心路68號
聯 系 人 :梁女士
聯 系 電 話 :020-86125012
6.4供應商應按照規定的渠道路徑維護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內容和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真實、客觀、來源合法。調查過程中,若發現供應商有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明材料、以非法途徑取得證明材料,或故意詆毀,造成不良影響的,一經查實,將按照采購人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階段 | 異議有效期時限要求 |
資格預審階段 | 截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遞交日期前”提出異議 |
采購文件發布階段 | (招標采購項目)截至“獲取招標文件時間截止后48小時,或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以較晚的期限為準)”提出異議 |
(非招標采購項目)截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24小時”提出異議 | |
評審結果公示階段 | 截至“評審公示期內”提出異議 |
澄清、異議、投訴具體要求詳見詢比文件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中《澄清/異議/投訴承諾及程序指引》 |